四川高速路网应急抢险指挥攀西分中心比选公告
发布日期:2021-09-14 发布来源:本站点 阅读量:6,512次四川高速路网应急抢险指挥攀西分中心已由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川高路函【2021】52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攀西高速公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营运资金或金融机构借款,项目出资比例分别为100%。根据项目需要,由四川攀西高速公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比选人,采取公开比选的方式确定四川高速路网应急抢险指挥攀西分中心项目招标代理服务机构。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建筑面积为4.97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80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17万平方米。建设地点为西昌市小庙乡李家村八组,G5京昆高速西昌收费站旁。
二、服务范围
四川高速路网应急抢险指挥攀西分中心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咨询等招标代理服务(包括按规定重新招标和评标),具体以项目业主委托编制任务书的内容开展相应的招标代理服务工作。
三、本次招标要求比选申请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2、具有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招标代理登记证;
3、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办理《四川省省外企业入川从事建筑活动备案证》。
4、业绩要求:比选申请人自2018年1月1日(以合同签时间为准)以来至少承担过1个投资额不低于3亿元的房屋建筑招标代理项目。
5、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技术人员:
5.1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及以上职称和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的招标从业人员印章资格,2018年1月1日(以合同签时间为准)以来至少承担1个投资额不低于3亿元的房屋建筑工程的招标代理业绩。项目负责人应提供以下资料:(1)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2)注册在比选申请单位最近6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3)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复印件。
5.2 主要技术人员应不少于4名。主要技术人员应提供以下资料:(1)具有招标从业人员印章资格;(2)注册在比选申请单位最近6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
6.信誉要求:(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
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比选;(2)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比选;(3)在2018年01月01日至本项目比选截止日期间,比选申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或裁定认定为行贿犯罪的,不得参加比选。
7、本次比选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比选的比选申请人,请于2021年 9月14日开始在“四川攀西高速公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s://pxgs.scgs.com.cn/)”免费匿名下载比选文件。比选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比选文件获取的方式。
2、比选文件有关通知(如有)由比选申请人在“四川攀西高速公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s://pxgs.scgs.com.cn/)”自行查阅与下载。
3、比选申请人应在报价期间适时关注上述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比选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有问题或疑问,应及时与比选人联系,因未能及时下载通知书(如果有)的相关责任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
四、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5.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年 9月 23 日 10时30分;比选地点为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90号四川高速大厦A1004 。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予以拒收。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蜀道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http://www.shudaojt.com/)、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https://www.scgs.com.cn/)和四川攀西高速公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s://pxgs.scgs.com.cn/)上同时发布。
六、比选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6.1 公示制度
比选结果公示:比选人在收到比选报告之日起三日内,将比选结果在四川攀西高速公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s://pxgs.scgs.com.cn/)上公示三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比选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比选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比选结果公示期间提出。
6.2 投诉处理
我公司纪检监察部门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04年7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2013年3月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令第23号修改)、《四川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川交发[2019]32号)的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参照七部委令第11号(九部委令第23号修改)和川交发[2019]32号对投诉的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6.3 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四川攀西高速公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地址:西昌市河东大道一段惠民写字楼
电话:0834-2506339
传真: /
邮政编码:615000
七、联系方式
比选人:四川攀西高速公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二环路西一段90号四川高速大厦A1004
联系人:张先生、李先生 电 话: 0834-2505386
传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