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西公司2021年度桥梁定期检查项目比选公告

发布日期:2021-09-23 发布来源:工程养护部 阅读量:1,830次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攀西公司2021年度桥梁定期检查项目已列入2021年养护计划,资金来源为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本项目发包人为四川攀西高速公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G5京昆高速公路泸黄、西攀、攀田段)和四川丽攀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G4216蓉丽高速公路攀枝花、华坪段)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由四川攀西高速公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比选人(称“比选人”),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及比选范围

2.1 项目概况

G5京昆高速公路(泸黄、西攀、攀田段)位于四川省西南部的凉山州和攀枝花市境内,路线起于冕宁县泸沽镇,接雅西路终点,止于攀枝花市田房(川滇界),大致呈南北向,全线共长291.915公里。路段包括各型桥梁583座(其中:特大桥及特殊结构桥13座,主线大桥172座、主线中桥128座、主线小桥162座;非主线互通匝道27座、其他桥梁81座),隧道37078延米/50个单洞,收费站20个(泸沽、漫水湾、礼州、西宁、西昌、马道、西木、黄水、德昌、蒲坝、永郎、挂榜、米易、垭口、新九、盐边、金江、鱼塘、大田、平地),服务区4对(西昌、德昌、米易、攀枝花),停车区1对(大田)。

G4216蓉丽高速公路(攀枝花、华坪段)位于四川省攀枝花市、云南省丽江市华坪县境内,路线起于攀枝花市金江镇,经金江枢纽互通连接攀田高速,止于云南省丽江市华坪县荣将镇,接在建华丽高速公路,全线共长63.24公里。路段包括各型桥梁124座(其中:特大桥及特殊结构桥6座,主线大桥50座、主线中桥21座、主线小桥2座;非主线互通匝道32座、其他桥梁13座),隧道23080延米/19个单洞,收费站7个(银江瓜子坪新庄陶家渡庄上民主华坪),服务区1对(攀枝花西)。

其中:

泸沽至黄联关段高速公路(以下简称“泸黄路”)起讫桩号为:K2210+000~K2280+000,全长70km。其中:K2210+000~K2222+066和K2278+804~K2280+000段为全封闭双向四车道,路基宽度24.5米;K2222+066~K2278+804段为全封闭双向六车道,路基宽度33米。全路段均为沥青混凝土路面,计算行车速度80km/h。

西昌(黄联关)至攀枝花段高速公路(以下简称“西攀路”)起讫桩号为:K2280+000~K2442+550,全长162.55km;全封闭双向四车道,路基宽为:黄联关至垭口为24.5米,垭口至攀枝花为22.5米,计算行车速度黄联关至垭口段为80km/h,垭口至攀枝花段为60km/h,沥青混凝土路面,于2008年全面建成通车。

攀枝花至田房(川滇界)段高速公路(以下简称“攀田路”)段起讫桩号为:K2442+550~K2501+915,全长59.365km,全封闭双向四车道,路基宽24.5米,计算行车速度80km/h,沥青混凝土路面,于2008年全面建成通车。

蓉丽高速公路攀枝花段(以下简称“丽攀路攀枝花段”),起讫桩号为:K671+877~K723+107,路线全长51.23km,全封闭双向四车道,路基宽24.5米,计算行车速度80km/h,沥青混凝土路面,于2014年1月建成通车。

蓉丽高速公路华坪段(以下简称“丽攀路华坪段”),是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采取政企合作模式由川高公司与丽江市人民政府联合共建。起讫桩号为:K723+107~K735+117,路线全长12.01km,全封闭双向四车道,路基宽24.5米,计算行车速度80km/h,沥青混凝土路面,于2015年9月建成通车。

2.2 比选范围及标段划分

比选范围:四川攀西高速公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管辖的G5京昆高速公路(泸黄、西攀、攀田段)主线桥及非主线桥梁2021年定期检查(不含2021年已经完成检测的西攀段:麻栗沟大桥、九道沟大桥、蚂蟥沟尾矿坝右线2号大桥、周家沟大桥、城门洞大桥、秧田湾大桥、黄联一号人行天桥、黄联二号人行天桥;攀田段:胜利水库大桥,共计9座桥梁)和四川丽攀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管辖的G4216蓉丽高速公路(攀枝花、华坪段)主线桥及非主线桥梁2021年定期检查,本项目划分为PX-QJ1一个合同段。主要工作内容包含:

(1)特大桥特殊结构桥梁、大、中、小桥以及非主线桥梁、互通立交匝道桥梁、其他桥梁(跨线桥、渡槽等) 的定期检查及报告编制

(2)中选人在项目公司指定单位的技术支持下及标准要求下,对检测合同范围内的桥梁进行普查,采用业主指定的“结构树创建软件”逐层次建立标准化构件身份数据与表达桥梁构建层次关系的数据“结构树”。

   (3)桥墩编号标识,对所有桥梁的桥墩编号进行标识,在伸缩缝附近的桥墩及桥梁护栏位置,采用红色油漆对桥墩编号进行标识。

(4)特殊结构桥梁设立二等水准测量点,补充完善桥梁水准点和基准点。

2.3 服务时间

正常服务的总服务期为签订合同至2021年12月31日。

2.4 桥梁定期检查依据及要求

本次桥梁定期检查内容及评定标准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公路桥涵养护规范JTG5120-2021)《公路桥梁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TH21-2011),同时也要遵循满足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如相关技术规范、标准等在合同期内出现更新或废止,则按最新规定执行。

发包人将派人全过程监督检查作业过程,中选人须采用双方协商的统一桥梁检测数据处理软件对桥梁检查进行记录,并编制检查报告;对人员无法采用常规手段到达的桥梁部位检查方法须经业主同意。

3.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1 比选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存款账户信息表

2)比选申请人应同时具备的资质等级:

A.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甲级资质或桥梁隧道专项检测资质(独立法人单位下属的非独立法人检测机构具有检测资质的,视为该独立法人具有相应资质;

B.具备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检测类别必须包含桥梁)。

3)业绩经验:

5 年内(2016年8月1日起至今,以签订合同协议书时间为准)独立承担2个及以上已营运高速公路的桥梁定期或特殊检查项目,且累计合同金额500 万元及以上,其中至少包括连续刚构桥、跨径≥100 米的拱桥各1

4)近一年(2020 年)财务净资产收益率≥0;

5)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管理和检测能力;

6)信誉要求:

A.比选申请人必须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办理了建设从业单位信用评价,且不得处于禁止比选申请行政处罚期内;本次比选不接受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公布的信用等级为D 级的比选申请人比选申请本比选文件中的比选申请人信用等级以比选申请截止日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sc.gov.cn)“信用交通·四川”上,公路建设市场内公布的内容为准。

B.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查询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比选申请(事业单位除外)。

3.2 本次比选接受联合体比选申请,联合体成员需具备以上资质要求。

3.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比选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比选申请。否则,相关比选申请均无效。

4.评选办法

本次比选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比选者,2021年924开始在四川攀西高速公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获取比选文件,比选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比选文件的获取方式。

5.2 比选公告、比选文件补遗书(如果有)、评选结果公示由比选申请人在四川攀西高速公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https://pxgs.scgs.com.cn/index.html)上自行下载。

5.3 比选申请人应及时在上述网站下载有关内容,比选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有问题,应及时与比选人联系,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比选申请人负责;逾期未联系的,比选人视为比选申请人没有任何问题和疑问,或视为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

5.4 比选申请人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之前不需要向比选人以任何方式提供有关比选申请人的任何信息和联系方式。

6.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现场踏勘及比选申请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比选人不组织现场踏勘。需踏勘现场的比选申请人可自行前往,相关费用自理,安全责任自负。

比选申请预备会不召开。

6.2 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比选申请文件送交的时间为2021年929日上午 9:00~9:30 时(北京时间),截止时间为2021年929日上午9:30 时(北京时间),比选申请人必须将按要求密封完好的比选申请文件以面交方式送达比选人指定地点:四川省西昌市河东大道一段110号惠民写字楼攀西公司楼会议室。比选人定于比选申请文件的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比选申请文件启封会,比选申请人应派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出席比选会并签到。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7.比选申请保证金

比选申请人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前,应按比选申请人须知规定向比选人提交人民币7万元的比选申请保证金。比选申请保证金采用现金(银行电汇或现金转帐)形式,现金由比选申请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转入比选人指定账户,且在比选申请截止日前一日到账(由比选人进行核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相关公告、资料发布媒介见下表:

序号

信息发布阶段

媒体名称

https://pxgs.scgs.com.cn/index.html



1

比选公告

发布

2

补遗书

发布

3

评选结果公示

发布

 

9.评选结果公示:比选人在收到评选报告之日起3日内,由比选人将评结果即评选委员会推荐的中选候选人名单在四川攀西高速公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s://pxgs.scgs.com.cn/index.html上公示 3 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 比选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选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选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10.联系方式

 人:四川攀西高速公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址:四川省西昌市河东大道一段110号惠民写字楼攀西公司

  话:0834-2506021

人:女士 1991532445先生 18113239896


 

                                                         比选人:四川攀西高速公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2021 年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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