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西公司2021年至2023年养护专项工程施工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1-10-25 发布来源:工程养护部 阅读量:1,385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攀西公司2021年至2023年养护专项工程施工监理项目招标(以下简称“本项目”)由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公司以《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攀西公司2021-2023年度养护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方案的批复》(川高路函﹝2021﹞586号)文件批准实施,资金来源为通行费收入,本项目委托人为四川攀西高速公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G5京昆高速公路泸黄、西攀、攀田段)和四川丽攀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G4216蓉丽高速公路攀枝花、华坪段)。现对攀西公司2021年至2023年养护专项工程施工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四川攀西高速公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G5京昆高速公路(泸黄、西攀、攀田段)位于四川省西南部的凉山州和攀枝花市境内,路线起于冕宁县泸沽镇,接雅西路终点,止于攀枝花市田房(川滇界),大致呈南北向,全线共长291.915公里。路段包括各型桥梁115519.34延米/735座(特大桥11座,大桥281座、中桥266座、小桥177座),隧道37078延米/50个单洞,收费站20个,服务区4对,停车区1对。
G4216蓉丽高速公路(攀枝花、华坪段)位于四川省攀枝花市、云南省丽江市华坪县境内,路线起于攀枝花市金江镇,经金江枢纽互通连接攀田高速,止于云南省丽江市华坪县荣将镇,接在建华丽高速公路,全线共长63.24公里。主线桥梁22287.77延米/131座(特大桥11座,大桥85座、中桥30座、小桥5座),隧道23080延米/19个单洞,收费站7个,服务区1对。
2.2招标范围:本项目为四川攀西高速公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G5京昆高速公路泸黄、西攀和攀田段)和四川丽攀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G42116蓉丽高速公路攀枝花、华坪段)所有养护工程(不含自主监理项目)施工监理服务,其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涵、隧道、交通工程、机电、收费站及办公管理用房等。每年需开展施工监理服务的养护工程在20项左右,预计工程造价8000~15000万元左右,具体养护专项工程施工监理(含监理实验室)服务项目以发包人下达的《施工监理任务通知单》为准。
具体路段为:G5京昆高速公路泸黄段K2210+000~K2280+000、西攀段K2280+000~K2442+550,攀田段K2442+550~K2501+915,养护里程为291.915Km;G4216蓉丽高速公路攀枝花段K671+877~K723+107、华坪段K723+107~K735+117),养护里程为63.24Km。
2.3 本项目2021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已确定的养护专项工程施工单位有:四川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为:四川交投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高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川智慧高速科技有限公司(原名为:四川高路交通信息工程有限公司)、四川高速公路绿化环保开发有限公司。
2.4标段划分及工期:全部工程施工监理划分为PXZX-JL一个标段招标。其中:G5京昆高速公路(泸黄、西攀、攀田段)发包人为四川攀西高速公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G4216蓉丽高速公路(攀枝花、华坪段)发包人为四川丽攀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
本工程设置一级监理机构。设置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为常设机构,驻地设在西昌市或攀枝花市,监理服务至少配备1名总监理工程师和1名常驻专监,车况良好的车辆一台)1个。各单个养护专项工程施工监理服务期同施工合同要求的施工期和缺陷责任期。
总合同期限为25个月,即2021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养护工程施工合同段的施工监理服务(不含自主监理项目)在本项目总合同期内根据具体立项单项施工图预算批复及发包人下达的《施工监理任务通知单》签订具体单项养护专项工程施工监理(含监理实验室)服务合同,并按照单项养护专项工程施工监理(含监理实验室)服务合同支付监理服务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投标人须具有: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
(2)资质要求:具有交通运输部(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甲级监理资质。
投标人监理试验室的检测机构母体须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乙级及以上等级证书,并取得了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
注:如投标人监理试验室的母体检测机构与投标人为母子关系或参股关系时应出具为母子关系或参股关系的证明材料;如投标人监理试验室的母体检测机构与投标人为合作关系时应出具与试验检测单位的合作协议书。
(3)业绩要求:近5年内(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完成国内新建高速公路工程施工监理项目2个及以上;或独立完成高速公路养护专项工程施工监理项目4个及以上,单个养护工程监理内容至少包括路基、桥梁、交安、机电项目中的1项,全部养护工程监理业绩需涵盖路基、桥梁、交安、机电4项内容。
(4)财务要求:2020年度财务净资产收益率≥0;
(5)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6)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办理了企业信用等级登记,评定信用等级为C级及以上且不得处于禁止投标期内(以投标截止日在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cjt.gov.cn)内容为准,本招标文件所指信用等级均为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等级)。
(7)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日前已纳入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名录”(以交通运输部网站(http://www.moc.gov.cn/ )内容为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3.3投标人关联关系
投标人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投标人与本项目养护施工承包人存在第3.3款规定的关系,将不能参与本次投标。若存在上述情况,评标时施工监理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双信封形式(第一信封采用合格制、第二信封采用合理低价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0月26日00时00分2021年11月18日9时00分,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凭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其它类别项目系统”、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cgs.com.cn/)、四川攀西高速公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s://pxgs.scgs.com.cn/)免费匿名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2补遗书(如果有)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cgs.com.cn/)、四川攀西高速公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s://pxgs.scgs.com.cn/)自行查阅和下载。
投标人应在投标期间适时关注上述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有问题或疑问,应及时与招标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没有任何问题和疑问,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5.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无需向招标人以任何方式提供有关投标人的任何信息和联系方式。
6.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
6.1现场踏勘: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须踏勘现场的投标人可自行前往,相关费用自理,安全责任自负。
6.2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11月18日上午 9 :00 时(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 8:30~9:00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5号)本项目开标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cgs.com.cn/)、四川攀西高速公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s://pxgs.scgs.com.cn/)上发布。
9. 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9.1 公示制度
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cgs.com.cn/)、四川攀西高速公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s://pxgs.scgs.com.cn/)上公示3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
招标人将把中标候选人的近年承担类似项目情况内容作为公示资料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ggzyjy.sc.gov.cn/)、四川高速公路建设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cgs.com.cn/)、四川攀西高速公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s://pxgs.scgs.com.cn/)进行公示。公示截止日同评标结果公示截止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开监督。
9.2投诉处理
监督部门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04年7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2013年3月1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委令第23号修改)、《四川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川交发[2019]32号)的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参照七部委令第11号(九部委令第23号修改)和川交发[2019]32号对投诉的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10. 投标担保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时,本标段应按投标人须知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如下金额的投标保证金:
(1)B级及以上信用等级投标人:人民币5万元整;
(2)C级信用等级投标人:人民币8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银行保函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出具。如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不能出具银行保函,则由该银行系统内其他支行及以上银行出具。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四川攀西高速公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二环路西一段90号10楼
电 话:0834-2506021
联系人:杨先生(15928036492)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福钦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29号沙河壹号二期7栋904-906
联系人:唐女士
电 话:028-86762961
招 标 人:四川攀西高速公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福钦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