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沽至黄联关高速公路加宽改造工程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公示
发布日期:2020-09-29 发布来源:泸黄代表处 阅读量:1,264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 号)等相关规定,四川攀西高速公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28日在项目所在地西昌市主持召开了泸沽至黄联关高速公路加宽改造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
参加验收会议的有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水土保持措施变更报告编制单位、设计单位、监测单位、监理单位、验收报告编制单位、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等单位的代表,会议成立了验收组。
验收组及与会代表查勘了工程现场,查阅了验收资料,听取了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关于水土保持验收工作情况的汇报,监测单位关于水土保持监测情况的汇报,以及监理单位、方案编制单位、措施变更报告编制单位、施工单位对有关情况的补充说明,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项目概况
泸沽至黄联关高速公路加宽改造工程位于四川省凉山州冕宁县和西昌市,路线起于泸沽(E102°11'09.15"、N28°18'04.41")接雅安经石棉至泸沽高速公路,经漫水湾、礼州、西宁、西昌、马道、西木,止于黄联关(E102°11'38.37"、N27°42'34.52")接西昌至攀枝花高速公路,路线总体呈北南走向,全长约70km。工程估算总投资38.5亿元,其中土建投资29.0亿元。
水土保持方案批复情况(含变更)
2012年5月,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公路规划勒察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沪沽至黄联关高速公路加宽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并报水利都审批,2013年8月,水利部以“水保函[2013]249号”文对《泸沽至黄联关高速公路加宽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予以批复。2019年4月,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公路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泸沽至黄联关高速公路加宽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措施变更报告》并报四川省水利厅审批,2019年5月,四川省水利厅以“川水函[2019] 661号”文对《泸沽至黄联关高速公路加宽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措施变更报告》予以批复。
水土保持监测情况
水土保持监测单位采用遥感监测、地面观测、调查及巡查等方法开展了水土保持监测,并提交了《泸沽至黄联关高速公路加宽改造工程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监测单位针对本项目建设情况,采取的监测方法可行,采用的监测资料可靠,监测时段基本满足数据采集要求,工程施工期扰动地表面积控制在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内,水土保持工程措施运行正常,迹地恢复、植物措施已落实,项目区林草植被覆盖率达到规范要求。实施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及时到位并发挥了有效的水土保持作用,满足水土保持要求。
验收报告编制情况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通过现场核查,收集并查阅设计、施工、监理和监测等相关资料,在水土保持措施、效果及其工作程序满足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要求后,编制完成了《泸沽至黄联关高速公路加宽改造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验收结论
验收组认为:建设单位依法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开展了水土保持后续设计、监理、监测工作,依法缴纳了水土保持补偿费,水土保持法定程序完整;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了水土保持措施,措施布局全面可行;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了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水土保持后续管理、维护责任已落实,符合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条件,同意该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
公示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一个月。
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四川攀西高速公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余蕾
电话:18090680726
2、验收报告编制单位: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科学院
联系人:石劲松
电话:15178758481
附件:
附件1:验收鉴定书
附件2: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附件3: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